当前位置: 机构职能 ->  科室职责
科室职责

 

宣武区人口计生委科室职责


 
办公室
1、负责委机关公文流转、电子政务和文书、声像档案归档管理工作。
2、负责督办上级机关及委主任办公会、委全体人员会议决定事项;落实区政府督查室督办事项;负责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议案、提案的办理;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处理。
3、负责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文稿,工作要点、总结、大事记及年鉴等文字材料。负责计生系统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委主任办公会、全体人员会、工作会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做好记录,撰写会议纪要。负责委内会议的协调。负责本系统年度评先表彰工作。
5、协助委领导抓机关内部建设,建立健全全委内部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抓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6、负责制定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协调并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责任书签订,检查、指导相关职责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推动综合治理。并做好委机关内外联络、上下级部门协调。
7、负责全委干部人事及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8、负责本委外事工作。做好外事联络、组织、筹备和接待以及干部出国(境)手续办理等工作。
9、负责人口战略研究的组织、协调及研究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制定本区人口计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阶段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与评估。
10、负责制定委内办公自动化规划,区人口计生网的维护,指导全区计生系统的网络建设。
11、负责文印管理、固定资产登记与管理、车辆管理、安全、保密、计划生育、报刊杂志订阅与报纸发放、办公用品采购与发放等工作,负责全委行政后勤服务工作。
12、完成委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层管理科
1、负责制定本区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评估人口出生计划执行情况,向领导提供全区人口形势分析报告。
2、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统计项目和相关抽样调查任务。负责对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加强与市、区有关业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监测和出生婴儿性别比治理等工作。
3、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质量,确保统计资料准确、完整。
4、负责育龄妇女管理与服务系统与其相关系统的整合和完善,组织实施育龄妇女管理和服务系统的开发、利用,提高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的分析能力和辅助决策能力。按各业务部门提供的服务信息需求,提供相关管理与服务信息查询。每半年提出信息引导服务的建议。
5、负责本系统的行政执法及监督,依法制定或拟定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指导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6、负责办理生育第二个子女手续。负责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手续。负责组织病残儿鉴定并办理手续。负责需审批事项的材料准备、上报、审核、归档等工作。
7、负责组织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人户分离等特殊人群计划生育管理。
8、负责组织制定基层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和考核评估方案并负责组织、检查、指导和落实,保证各项指标按时完成。
9、负责基层计划生育组织网络建设,了解和掌握基层干部队伍状况,坚持基层例会制度,加强重点指导,提高计生干部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负责对委机关公务员、基层干部及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10、负责本系统政务公开的实施和推动工作,协助主管监察领导做好行政效能检查总结和准备工作,对基层政务公开情况实施检查。负责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有关计划生育职责的落实。
11、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做好分类指导,监督检查人口计划指标执行情况,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广先进。
12、完成委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教育科
1、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负责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中宣传马克思主义人口理论和邓小平人口思想,努力使广大干部群众树立大人口观。
2、负责拟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调查研究,确定各个时期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和新闻宣传重点,制定全区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3、负责人口学校的组织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教学计划;指导、监督各分校活动的开展,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先进经验。
4、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先进人物的培养、挖掘和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5、负责全区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信息交流、新闻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计生系统宣传员队伍网络。实施宣传员的宣传业务培训。
6、负责编制和规范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品,并做好专业报刊杂志等宣传品的征订、发行和考核评比工作。
7、负责全委重要活动的摄录像;协助基层做好重大宣传活动的摄录像;负责本系统摄录像资料的收集、管理、使用、归档工作。负责委重要工作汇报的幻灯片、纪录片的制作。
8、负责制定全区计划生育干部培训计划并指导、督促、实施。
9、负责拟定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广大群众中普及计划生育科学知识,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计划生育。
10、负责制定青春期教育工作计划。协调区有关部门做好青春期教育及婚前教育,负责建立青春期教育师资队伍和管理工作。
11、完成委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武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规范的生殖健康检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负责对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及相关技术人员的培训、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并将其工作状况及时与卫生行政部门沟通,以强化计卫联手合作机制。
3、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来自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各级计生协会组织反馈的群众需求信息,并及时将各类群众需求信息与相关部门沟通。
4、负责全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定期召开常务理事会和秘书长会议,加强队伍建设,检查、指导基层组织活动情况。
5、配合宣传科做好各级人口学校的组织建设及优质服务各项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
6、负责中心参观、学习、交流等安排和接待工作,搞好与各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协作。
7、负责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宣传资料、避孕药具、保健药品的发放。
8、负责热线电话咨询的解答和面对面咨询的接待工作,积极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武区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工作职责
 
1、根据群众需求及市药具站的工作要求,负责制定全区避孕药具计划编制、调拨等工作。了解和掌握本区药具使用人员变化,合理编制计划。
2、负责全区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发放工作。建立避孕药具发放网络,指导基层专(兼)职人员做好发放、随访等工作;加强避孕药具自取工作,提高避孕药具使用效率。
3、负责制定全区避孕药具目标管理办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深入基层了解和检查、指导基层避孕药具管理工作。准确掌握药具计划的调拨及落实等情况信息,为计划的调整、追加提供依据。
4、定期组织药具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5、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配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药具知识普及,在开展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等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6、负责避孕药具报表的审核、汇总、上报等工作。
7、负责起草有关药具管理的工作文件、简报、信息等资料。深入,撰写相关调研报告。
8、负责宣武区避孕药具管理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安全和管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版权所有:北京市宣武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